總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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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會議
General Meeting
第3屆總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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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種類
行政及議事機構
架構 一院制
歷史
成立 2021年2月14日
前身 暫時履行中央決策委員會諮詢協商會議的職責
領導
結構
議員 12(法定成員)
0(增額委員)
政黨
     法定成員(12)
     增額委員(0)
委員會 3個常設機構、2個其他機構
選舉
投票制度
全票制
上屆選舉
由總監直接任命
2021年9月9日起

總務會議(英文:General Meeting)是翔律聯合伺服器的一個行政立法混和機構,是根據《2021年度改組法案》(已失效)、《2022年年度改組及發展法案》及理事會決議所設立之機構,其依照理事會決議及相關法規規定暫時履行內閣中央決策委員會諮詢協商會議的職責,其成立於2021年2月14日,會議之主席由總監兼任。

總監趙子誠2022年9月9日發布行政命令,援用《2022年年度改組及發展法案》所授予其之權力,確立第三屆總務會議總務委員,而根據有關法令,總務會議主席由總監兼任,現任主席為 趙子誠 閣下。

職權[編輯]

鑒於憲章頒行後內閣恢復運作,當前總務會議目前的職權如下:

1.聽取和討論其常設委員會之報告。

2.制定法律或通過決議及法律修正案

3.制定有關伺服器之發展分針

4.討論決定總監、副總監、總理及選舉次任總監

5.討論及決定與伺服器關係之重大事務

6.對伺服器之事務提供建議及決定,可作為總監直接發布法律之依據

機構設置[編輯]

會議主席[編輯]

總務會議作為翔律聯合伺服器臨時的最高行政及立法機構,其會議主席由時任之翔律聯合伺服器總監出任;總務會議現時設有十二個法定席次,當中包含會議主席;不論該屆會議席次是否達到十二個,該會議之法定開會門檻為三分之一,會議舉行之前兩天,須由會議主席召集全體之委員進行會議,現時之總務會議每兩個月最少要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以舉行臨時會議,而臨時會議不需要於前兩天通知開會。

會議主席有權力在必要時期組織特殊機構(如服中央執行組織改革委員會),任何由總務會議通過之法律或決定,皆須由會議主席進行公布,會議主席無權否決會議所通過之法律,但其有權退回有關法案,若其無正式公布則該條法律不得實施。

2021年2月14日起,總務會議之會議主席由現任總監 趙子誠 出任。

常設單位[編輯]

  • 總務會議常務委員會
    • 常務委員會在總務會議閉會期間,履行其應該有的責任;常務委員會之委員由總務會議中互選而出,該委員會之主席由會議主席擔任。
  • 服中央執行組織改革委員會
    • 本委員會是由現任議會主席所設置,委員會執掌伺服器的改組一切作業,並且在會議期間提出報告。
  • 憲章施行監督委員會
    • 原稱特設監督特別會,為由總務會議決議設置,並經實行經修訂之聯盟憲章規範改為現名,委員會設有監察專員,監督總務會議其他常設機構、憲章施行狀況及法律審查,並且在會議期間提出報告。

其他機構[編輯]

  • 工務情資委員會
    • 工務情資委員會負責執掌翔律伺服器的技術事務,同時也負責翔律伺服器目前的文宣事務。
  • 憲制文件委員會
    • 此會議只在特殊時期組織,例如修憲等時期,憲制文件委員會的前身為憲制文件議會。
  • 初期伺服器政策規劃對策會議
    • 經總務會議決議後設立,會議主席為初期伺服器政策規劃專員,其委員由總監提名及任命。

其他制度[編輯]

委員任期[編輯]

起初總務會議法定委員之任期基本上無限制,但在後來修訂後訂定總務會議法定委員之任期為一年,且無任期上限;而由會議主席特別委任的增額委員任期制度則較為特殊,因為增額委員有機會在法定委員開始其任期後被任命,因此其之任期自其就任之日開始,只得當到應屆總務會議解散。

增額委員[編輯]

參見[編輯]